努力实现一种包容的女性主义
女性主义在争取平等的过程中,既不能过度理想化女性,把她们描绘成天生善良、温柔、比男性更高尚的存在;也不能把所有男性都视作压迫者,好像他们组成了一个无处不在的联盟来维护父权制。这两种观点都会让女性主义陷入误区:前者继续把女性限制在刻板的性别角色中,后者则制造了敌我对立,阻碍男女合作。真正的性别正义需要的是一种包容的女性主义——让男女都能参与,共同拆解父权制,推动彼此作为平等的人来生活和分享权力。
性别伦理
康德的原则说,“人是目的,而不是手段”:每个人都应该被当作有独立价值的“目的”,而不是被当作满足别人需求的“手段”。放到性别关系里,这意味着女性不能只被看作妻子、母亲、照顾者或“附属品”。如果女人只是被期待生孩子、做家务、照顾他人,那她就成了手段——服务他人生活的工具。由此,男性的道德气质必须以尊重女性自由为基础,将她们视为与自己平等的“人”,而不仅是性别角色的代表。
为此,性别伦理提出三条行动准则:
- 互惠——像对待女儿一样尊重所有女性;
- 公正——在不考虑性别的情况下,一视同仁地对待女性;
- 反身——在承认女性性别身份的前提下换位思考,理解并尊重她的特殊性。
性别反叛
一些女性主义者批判男性主导的学术和文化环境,指出“天才”等词语带有性别偏见,同时揭露女性常被塑造成脆弱受害者的困境。历史上,女性主义的激进行动为争取权利提供了动力,但部分流派陷入“男人皆敌人”的极端思维,忽视了现实中男女共存的需求。事实上,女性主义的发展为女性创造了安全空间和自由空间,但彻底隔绝男性并不可行,关键在于如何在公正的社会中实现共存,而非建立女性孤岛。在此之前,男性也应反思自身如何在教育与社会化中被赋予特权、被纵容滥用权力。
因此,真正的挑战在于颠覆支配性男性气质,发展多元、温柔、尊重的男性气质。历史和文化中已有温和、非暴力的男性形象,如犹太文化中的知识型男性,或反抗暴力的宗教思想,这些都展现出与大男子主义不同的力量。新的男性气质应吸收女性元素,推崇倾听、尊重和平等,积极支持女性的斗争,抵制父权制病态,并在日常生活和社交中实践性别正义,从而让男性定义更加复杂、多元,并最终与女性主义融为一体。
像男人一样?
真正的性别正义不在于让女性“像男人一样”,也不仅仅是机械地实现男女数量上的“五五开”,而是要从制度和社会结构上改善弱势群体的处境。产假与育儿假之区别提醒我们:生育是女性独有的生理现实,而育儿是社会责任,应通过合理政策保障两性分担。
所谓“机会平等”的精英女性主义容易停留在女高管利益层面,却忽视了底层女性、少数族裔女性和被边缘化男性气质的困境。真正的进步在于拆解支配性男性气质,改善劳动环境和健康条件,降低男性死亡率,同时推动教育和社会改革,让所有男女——无论阶层、种族或性别气质——都能在平等中获得解放。
女性主义和夫妇之间的折中
19世纪法国的“差异中的平等”实为维护父权的伪命题,表面上它强调男女“平等”,但实质宣扬男人和女人是“互补的”,所以要在各自不同的角色里得到尊重。但真正的性别平等不可妥协,女性并非男性的附属,应成为独立的自由主体,能自主决定生活与选择,而不是被固定在母职或家务上。同时,那些选择留在家庭、照顾丈夫和孩子的女性也应得到尊重,前提是这种选择必须基于自由,而非被迫。关键在于确保所有女性都拥有重新选择的权利,使家庭分工成为平等协商的结果,而非父权制下的宿命。
与男性关系中的女性自由
性别正义是一项以权利、自由和平等为基础的全面解放计划。女性和男性一样,都应享有学习、工作、投票、身体自主、选择生活方式与性关系的自由,而不被简化为性别角色。真正的平等不是让女性像男性一样生活,而是承认女性独立存在的价值,保障她们在公共与私人生活中的自主选择。这种自由不仅解放女性,也能解放男性,使他们摆脱父权制的特权与负担,从而让多元的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并存,人人在尊重与平等中获得真正的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