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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女性的服务性

在漫长的历史中,女性被简化为身体与器官的集合,被赋予性、繁衍与哺乳三重“服务功能”。她们不仅是男性的性伴侣,也是生育继承人和养育家庭的工具,从多妻制、后宫制到婚姻与审美规范,均体现了女性的被动与功利性。

文化与医学同样强化了这种角色:子宫与乳房被过度研究和象征化,而与女性快乐相关的阴蒂却长期被忽视甚至抹除。女性因此被排除在智力活动之外,沦为可交换的资源——通过婚姻、买卖或法律条文,她们被视作物品,流通于男性之间以维系家族、政治或国家利益。由此,父权制不仅通过制度与文化巩固了女性的服务性地位,更在根本上将她们的存在等同于为男性与社会“供养”。

对女性身体的控制

父权制通过一整套约束来控制女性身体,使其最大化地服务于男性:

  • 月经被视为“不洁”,迫使女性被隔离、净化,并以此为由排除在血与暴力相关的职业之外;
  • 处女贞洁被神化,女性自幼便被幽禁、监视,初夜常演变为合法化的强奸;
  • 廉耻与谦逊被制度化,从头巾、遮掩到声音都被视为淫秽,女性须以隐身换取保护;
  • 与此同时,缠足、颈环、女性割礼等习俗以美丽、婚姻为借口,对身体进行摧残,使女性成为装饰物或生育容器。

这些做法在文化与法律上划分出“纯洁”与“堕落”的二元对立,迫使女性通过屈从和受苦来获得正当性与保护,从而将其身体留待合法婚姻与生育中使用,彻底迎合男性的利益并维系父权秩序。

沉默与伟业

男性特权建立在思想与行动自由之上,他们掌握知识与话语权,能参与政治、战争和宗教,而女性则被驯化为家庭劳作者,仅限于生育、烹饪和照料日常事务。历史上,女性逐渐被排除在权力、社会活动和公共事务之外,从被迫沉默到失去王权继承权,再到无法担任公职或参与公共讨论,她们被困于“家庭避难所”或“隐形的后宫”。父权制通过二元对立强化这种不平等:男人治理、女人服从;男人属于公共,女人局限私域。这种分工被粉饰为“自然秩序”,仿佛是男女互补与和谐,但实则掩盖了根深蒂固的性别压迫。

配偶关系的吸纳性

无论是基督教的一夫一妻制婚姻,还是欧洲各国的法律制度,妻子始终被置于丈夫的权威之下。教会宣称丈夫是家庭的首脑,妻子须服从;《腓特烈法典》、英国普通法的“覆盖”原则以及法国旧制度的习惯法和1804年的《法国民法典》都明确赋予丈夫对妻子身体、财产和行动的绝对权力,使女性失去独立的法律人格,被视为未成年人般依附于丈夫。妻子被迫随夫姓、丧失国籍独立,并被系统性地标记婚姻身份,甚至家庭暴力和婚内强奸也长期被合法化或忽视。

在父权逻辑下,女性被定义为家庭中的“守护者”,其劳动被包装为道德与社会进步所需的“互补”,但实质上掩盖了等级化的不平等。这种“男主外、女主内”的分工表面上被描绘为自然秩序与互惠关系,实则是男性意志的延伸,确保男人控制公共与私人领域,而女人只能在被授予的范围内扮演家庭仆役般的角色。

女性“光环”

在父权社会的劳动分工中,女性被固定在家庭角色上,她们的价值与尊严依赖于操持家务、抚养子女和保持贞洁。虽然妻子在家务与财务管理中获得了一定权威,甚至在危机时刻化身公共抗议者,但这种权力仍局限于男性认可的领域

与此同时,文化和艺术将女性神话化为“母亲”“少女”或“家庭天使”,如圣母玛利亚、缪斯女神或“家中天使”,以圣洁和牺牲换取荣耀。然而,这些赞美表面上是对女性的崇敬,实则是父权对自身统治的再确认:只要女性安于既定位置,她们就被理想化、被偶像化。约翰·斯图尔特·密尔批判这种“愚蠢的赞美”,认为它掩盖了女性在智力与社会地位上的低位,而真正突破则来自后来的女性作家,如伍尔夫提出要“杀死家中天使”,揭露这种虚伪的性别规范。

父权环形系统

父权制之所以能延续千年,在于它并非单靠个体男性的力量,而是作为一个自洽的思维与社会系统,将法律、宗教、传统和家庭紧密结合,使女性的从属地位看似天然、理性且“自然而然”。它通过环形逻辑把女性束缚在“母性—服务—利他”的循环中,并以“贤妻良母”“圣女”等光环作为奖赏,维系她们的服从。

与此同时,父权制以“保护”换取“顺从”的性别契约形式,借由宗教经典、法律条文和社会规范不断被合法化。格尔达·勒纳指出,没有女性的合作,父权制无法运作,这种合作既源自压迫、剥夺教育与灌输,也源自女性在别无选择时的“默认接受”。正是这种将不平等伪装为稳定、将束缚伪装为安全的力量,让父权制对男女双方都显得合理且舒适,也因此更难被挑战。

正经的女囚与堕落的自由人

所谓的两性“和谐”其实建立在对女性的系统性剥削与权利否定之上:她们的生育与家务劳动被无偿化,法律将其童稚化(把女性当作没有判断和自主能力的“未成年人”对待),思想上被塑造成“正经女人”与“堕落女人”的二元对立。

父权环形系统通过奖励“贤妻良母”与排斥单身者、妓女、女同性恋等方式,迫使女性主动顺从,并以“保护”换取“服从”的逻辑维系其运作。即便一些女性在家务和母职中感到幸福,这种幸福本质上也是被压缩自由的结果;而那些拒绝或无法融入父权框架的女性则被社会边缘化,沦为“多余之人”。因此,父权制下女性的自由几乎无从想象,她们要么被体面地幽禁于家庭,要么被贬斥为可供支配的“堕落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