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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会(parliament)是最典型的有名称的异质性群体。虽然成员在智力和地位上远超普通群众,但一旦汇入集体,仍会显现出群体心理特征:思维简单、感情夸张、易受暗示与领袖支配。议员们倾向以抽象口号解决复杂问题,在原则面前极端化,因而议会常成为极端意见的竞技场。对涉及地区利益的问题,他们固执己见、不可动摇;而在一般性问题上,则轻率、优柔寡断,容易随从党派领袖。议会的投票结果往往只反映少数领袖的意志,而非多数人的理性判断

领袖的影响力来自声望而非理据。他们以断言、重复和生动形象代替推理,用煽动与夸张唤起情绪。真正的政治演说家并非靠逻辑取胜,而是靠对群体心理的精准操控。只要领袖能顺应民意,即便荒谬言论也会赢得喝彩;而一旦声望失落,其影响力瞬间崩塌。无名演说者即使论证严密,也注定被嘲弄和忽视。理性在群体面前失效,情绪才是唯一的主宰。正因如此,革命时期的议会常陷入疯狂状态,从制宪会议到国民公会,激情压倒理性,议员们甚至投票赞成牺牲自己的同伴与领袖,成为群体意志的俘虏。

当议会被情绪吞没时,它与暴民群体无异,其行为极端、冲动、短视。历史上1848年的议会、法国大革命的山岳派与热月党都证明,议会在集体狂热中既能造就英雄,也能制造灾难。幸运的是,议会并非始终如此。当它冷静下来,由专家主导技术性议题时,群体性便暂时消失,决策可趋理性。此时,立法的成功往往源自个人的书斋思考,而非集体辩论。群体创作的成果通常平庸,个体的思考才孕育出伟大

议会制度的优点在于,它替代了个人专制,为现代文明提供了最能容忍多元意见的治理模式。然而,它同时带来两种致命风险:财政浪费与自由受限。前者源于议员为迎合选民,不惜扩大公共开支;后者则来自立法过度。成千上万的法律逐渐编织出压制个人的网络,公务员群体随之壮大,成为“没有责任、没有个性、永远存在”的新型专制力量。

当立法的热情化为对控制的迷恋,自由便只剩幻觉。国家以“保护”之名接管一切,公民则退化为被管理的影子,失去意志与活力。历史显示,每当民族的理想消亡、种族精神衰弱,文明的繁荣便转为衰败。议会虽象征自由与理性,但若缺乏信仰与节制,终将成为耗尽国家生命力的机器。文明的毁灭,往往不是暴政造成的,而是群体理性消亡、自由被制度温柔掩埋的结果。